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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政府成立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机构

     

    重庆市政府成立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6月10日印发《关于成立重庆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78号,以下简称《通知》),组建了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吴存荣任组长,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编办和市综治办等23个市级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市政府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为搞好普查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通知》指出,市政府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经济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可兼任。

    2018-06-15
  • 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协同推进经济普查工作

    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协同推进经济普查工作


    612日,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部署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工作。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在会上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力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牢牢把握普查的重点任务,加强领导、通力协作,确保普查取得圆满成功。



      会议指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一项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摸清我国国情国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客观需要,是把握新变化新特征、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服务新时代新需求、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有效途径,是推动依法普查依法治统、提升统计能力的重大实践,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会议强调,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国家大事,是我国和平时期重大的社会动员活动。现在距离普查正式登记只有半年时间,时间紧,任务重,要聚焦经济普查各项要求,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全力落实好摸清第二、第三产业规模,掌握经济结构变化情况,查实各类单位底数,夯实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基础,提供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依据,查准“三新”发展状况,加快推进统计信息共享,积极开发应用普查资料等八项任务,推动普查取得扎扎实实成效。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紧紧围绕普查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密切协作,广泛宣传动员,落实普查经费,强化普查保障,严肃普查纪律,共同做好普查清查登记,确保普查顺利开展。


      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贾楠介绍了经普办的组建情况。经普办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鲜祖德主持会议。经普办常务副主任、总统计师曾玉平通报了四经普前期准备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经普办副主任、发展改革委综合司副司长金贤东,经普办副主任、中央军委战略规划办公室统计评估局局长陆海之出席会议并发言。经普办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四经普集中办公全体人员及各专业司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实习记者顾鑫)


    2018-06-14
  • 2018年1-4月重庆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8%

    20181-4月重庆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8%


    2018年1-4月,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4.8%,增速较1-3月提高0.3个百分点。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下降22.3%;第二产业投资下降5.7%,其中工业投资下降6.1%;第三产业投资增长10.7%。

    按投资构成分,建筑安装工程同比增长2.4%;设备工器具购置下降7.1%;其他费用增长28.5%。


    附注:

    1.指标解释

    固定资产投资: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2.统计范围

    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3.调查方法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4.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具体请参见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hyflbz



    2018-06-08
  • 2018年1-4月份重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0%

    2018年1-4月份重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0%


    2018年1-4月份,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名义增长11.0%,较去年同期回落1.0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1%,较去年同期回落0.7个百分点(以下均为名义增长)。其中,4月份同比增长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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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4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0.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3.2%。其中,4月份城镇同比增长9.9%;乡村同比增长12.8%。

    按消费类型分,1-4月份,商品零售同比增长10.6%;餐饮收入同比增长13.5%。其中,4月份商品零售同比增长9.3%;餐饮收入同比增长13.9%。

    2018年1-4月,全市限额以上法人企业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46.1%,比限额以上法人商品零售额增速高32.4个百分点;占限额以上企业商品零售额的比重为6.6%,拉动限额以上法人商品零售额增长2.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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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企业(单位)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取得订单,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含增值税),付款可以在网上进行,也可以在网下进行。公共网络包括计算机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2018-06-08
  • 2018年1-4月重庆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情况

    20181-4月重庆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情况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情况

        1-4月,重庆房地产开发投资1099.66亿元,同比增长8.2%,增速比1-3月提高0.4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投资756.99亿元,同比增长17.3%,增速比1-3月提高2.8个百分点。住宅投资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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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月,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22197.2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0.1%,增速比1-3月提高1.3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施工面积14377.97万平方米,增长0.3%。房屋新开工面积2276.4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0.5%。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1626.75万平方米,增长79.2%。房屋竣工面积872.3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2.1%。其中,住宅竣工面积553.96万平方米,下降29.8%。


        二、商品房销售情况

        1-4月,商品房销售面积2085.2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1%。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4.3%,办公楼销售面积增长4.8%,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下降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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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注


    1.指标解释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完成投资:指报告期内完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设工程、土地开发工程的投资额以及公益性建筑和土地购置费等的投资。该指标是按照形象进度原则统计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建筑面积)。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房屋施工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的面积、上期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上期停缓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以及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面积。多层建筑物的施工面积指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房屋新开工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新开工建设的房屋面积,以单位工程为核算对象。不包括在上期开工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复工的建筑面积。房屋的开工以房屋正式开始破土刨槽(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桩)的日期为准。房屋新开工面积指整栋房屋的全部建筑面积,不能分割计算。


      房屋竣工面积:指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栋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


    2.统计范围


      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


    3.调查方式


      按月(1月份除外)进行全面调查。




    2018-06-08
  • 2018年1-4月重庆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8%

    2018年1-4月重庆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8%


    1-4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2.8%(以下增加值增速均为扣除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长率)。

    分三大门类看,1-4月,采矿业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6.3%,制造业增长2.0%,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7.7%。

    分经济类型看,1-4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2.5%,集体企业下降17.6%,股份制合作制企业下降8.5%,股份制企业增长5.7%,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下降5.2%。

    分行业看,1-4月,39个大类行业中有22个行业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1”支柱产业中,汽车制造业下降7.8%,电子制造业增长20.6%,装备制造业增长3.6%,化工医药行业增长4.4%,材料行业增长8.5%,消费品行业下降0.7%,能源工业增长11.1%。

    分产品看,1-4月,368种主要产品中214种产品产量同比增长。汽车下降18.0%,摩托车同比增长1.8%,微型计算机设备下降0.2%,打印机增长15.8%,手机增长31.9%,液晶显示屏增长47.6%,钢材增长45.6%,铝材增长8.9%,水泥增长4.8%。

    1-4月,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为97.8%,同比增长2.0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出口交货值908.07亿元,同比名义增长7.3%。


    附注

    1.指标解释

    产品销售率:是销售产值和工业总产值的比率,用来反映工业产品的产销衔接情况。

    出口交货值:是指工业企业交给外贸部门或自营(委托)出口(包括销往香港、澳门、台湾),用外汇价格结算的产品价值,以及外商来样、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等生产的产品价值。在计算出口交货值时,要把外汇价格按交易时的汇率折成人民币计算。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

    2.统计范围

    从 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起点标准由原来的年主营业务收入 500万元提高到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万元。

    3.调查方法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生产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 1月份数据免报)。

    4.行业分类标准

    2012 年起,国家统计局执行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GB/T 4754-2011),具体请参见 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hyflbz。



    2018-06-08
  • 市委党校侯晋雄教授来局作学习贯彻党章专题辅导报告

     

    市委党校侯晋雄教授来局作学习贯彻党章专题辅导报告

     

    5月31日上午,按照市统计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培训计划,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党建教研部副主任、教授、博士侯晋雄同志应邀来局作学习贯彻党章专题辅导报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项铁林同志主持会议。全局干部职工聆听了报告。

    报告会上,侯晋雄教授以《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切实增强党性修养》为题,从党章的意义作用、党章的历史演变、十九大对党章的重大修改、党章的基本内容、如何学习遵守党章五个方面,系统解读了党章形成与发展的基本历程,详细阐述了新时代如何深入学习贯彻党章精髓,全面提升党支部党建工作水平。报告提纲挈领、深入浅出,极具政治性、思想性和操作性。

    会议要求,党员干部要把党章作为根本行为规范,自觉学习、真心尊崇、严格执行党章,真正把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位。各党支部要在组织党员进一步深入学习、认真消化吸收报告会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统计工作实际,在学习上下更大的功夫,带着问题学,真正地了解党章、熟悉党章,全面掌握新党章的深刻内涵,切实做到学深学透、融会贯通;通过对新党章的学习贯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强化和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切实用党章武装头脑,付诸实践,在工作岗位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恪尽职守,努力工作,为推动统计改革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2018-06-05
  • 市统计局赴彭水自治县调研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

     市统计局赴彭水自治县调研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


    5月23日—25日,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可和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张炳华率工业处、投资处、党办负责人,赴彭水自治县调研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三义乡脱贫攻坚工作。

    调研组一行与当地党政领导、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负责人开展座谈交流,认真听取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统计工作情况介绍,结合专业统计数据,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听取对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黄可强调,一是继续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绝对领导。中央、市委相继出台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及市委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这是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指引统计事业继续前行的强大思想武器。各级党委政府要带头贯彻落实《意见》《办法》,不断完善党领导统计改革发展的工作体制机制,确保党始终成为统计事业坚强领导核心。二是认真组织实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济普查事关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按产业活动单位统计等重大统计改革事项。要严格落实国务院经普办统一决策部署,全面启动经普工作,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层层督促责任落实。着力抓好机构、经费和人员“三落实”,认真做好清查摸底工作,深入开展普查宣传动员,确保各项基础工作扎实开展。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惩普查中的违法行为,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三是统计部门勇于担当。统计部门要加强对部门和镇街的业务指导和领导,充分运用对先行指标和现有经济数据的统计挖掘以及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强化对未来经济发展走势的预测预判,及时发现风险隐患,主动预警预报,为党委政府提供优质统计服务。四是做好扶贫工作。要严格按照全市脱贫攻坚任务要求,因地制宜制定扶贫规划,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村贫困监测工作,全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在三义乡调研时,黄可局长指出,驻乡工作队建立的“月计划、周日安排、日推进”的工作制度非常务实,每半月休息一次周末、严格执行驻乡驻村工作制度确保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有关部署不变形、不走样,工作作风扎实,思路清晰,规划执行落实好,脱贫攻坚工作成绩有目共睹。他表示,市统计局将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三义乡脱贫攻坚工作,助推脱贫攻坚规划项目全面落实,动员统计系统青年力量,积极赴三义乡开展志愿助推活动;对龙合村提出的帮扶特殊困难群众、解决村集体经济发展困难等问题予以积极支持,为确保三义乡脱贫攻坚路上不让一人掉队做出应有贡献。

    调研组一行先后调研了大唐公司和靛水新城建设情况等。在三义乡,调研组先后实地察看了莲花村食用菌种植基地、易地扶贫搬迁市级示范点,龙合村白岩水森林康养基地、黄龙阡中药材种植基地以及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驻乡工作队王祖勋同志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汇报、龙合村第一书记谢文雄同志关于驻村工作汇报和乡党委书记李小平同志关于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2018-05-31
  • 2017年重庆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0450元

    2017年重庆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0450元


    2017年重庆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0450元,与2016年的47345元相比,增加了3105元,同比名义增长6.6%,增速比2016年回落0.5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2017年重庆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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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片区看,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依次是主城片区、渝西片区、渝东北片区和渝东南片区,分别为53252元、51144元、45334元和42027元;同比名义增长率从高到低依次为主城片区7.5%、渝西片区6.1%、渝东南片区5.9%和渝东北片区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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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金融业(主要是各种保险代理、典当行和投资咨询公司)68140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35倍;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9897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19倍;卫生和社会工作55364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10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住宿和餐饮业37879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75.1%;农、林、牧、渔业39632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78.6%;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4126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87.5%

    从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来看,增速最高的三个行业依次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长率分别为15.2%、11.2%和9.7%。增速最低的三个行业依次为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以及采矿业,增长率分别为3.5%、4.0%和4.1%。全部18个行业门类中,有9个行业的平均工资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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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注

    1.指标解释

    1)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是指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组成。工资总额不包括病假、事假等情况的扣款。

    基本工资也可称为标准工资、合同工资、谈判工资。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按照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工作的劳动报酬。各单位给个人确定的底薪可作为基本工资。包括工龄工资(年功工资)。基本工资不含定时、定额发放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也不包括补发的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基础工资。

    绩效工资也可称为效益工资、业绩工资。指根据本单位利润增长和工作业绩定期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奖金;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具体包括:值加班工资、绩效奖金(如年度、季度、月度等)、全勤奖、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和其他名目的奖金;以及某工作事项完成后的提成工资、年底双薪等。但不包括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钱和各种资本性收益。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指本单位制定的员工相关工资政策中,为补偿本单位在岗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津贴,以及为保证其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的物价补贴。具体包括:补偿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如:过节费、通讯补贴、交通补贴、不休假补贴、无食堂补贴、单位发的可自行支配的住房补贴以及各种商业性保险等。上述各种项目均包括货币性质的,也包括实物性质的和各种形式的充值卡、购物卡()等。

    其他工资指上述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三类工资均不能包括的发给在岗职工的工资,如补发上一年度的工资等。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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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统计范围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在工资统计调查中的私营法人单位主要是指:在内资法人单位中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独资企业是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是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私营单位工资统计全市共调查1.95万家单位,抽样比约5.2%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城镇私营单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4.片区划分方法

    主城片区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

    渝西片区包括涪陵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

    渝东北片区包括万州区、开州区、梁平区、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

    渝东南片区包括黔江区、武隆区、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

    5.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执行。

    6.由于城镇私营单位的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业,调查样本量小,代表性不足,故未在表中列示。


    2018-05-25
  • 2017年重庆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0889元

    2017年重庆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0889元


    2017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0889元,与2016年的65545元相比,增加了5344元,同比名义增长8.2%,增速比2016年回落0.1个百分点。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3272元,同比名义增长8.7%,增速加快0.2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2017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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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片区看,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排列是主城片区、渝东南片区、渝西片区和渝东北片区,分别为78162元、70309元、63619元和62507元;同比名义增长率从高到低依次为渝东南片区12.4%、渝西片区8.7%、主城片区8.0%和渝东北片区5.8%。最高和最低片区的平均工资之比为1.25,比上年扩大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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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金融业123836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75倍;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2043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58倍;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02239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44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住宿和餐饮业38974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55.0%;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7979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67.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8456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68.4%。年平均工资最高行业(金融业)与最低行业(住宿和餐饮业)之比为3.18,与上年相比差距缩小了0.20。

    从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来看,增速最高的三个行业依次为教育,农、林、牧、渔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增长率分别为17.1%、14.4%和13.3%。增速最低的三个行业依次为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增长率分别为-2.3%、0.7%和4.1%。全部19个行业门类中,有8个行业的平均工资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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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股份合作单位年平均工资最高,为136292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92倍;其次为国有单位,为90342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27倍;第三位是股份有限公司,为79043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12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是集体单位,为53701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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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各类法人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就业人员。

    在岗职工是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为准确反映行业用工情况,从2011年起,将在岗职工中的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了单独统计。

    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在岗职工以外,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从本单位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具体包括:非全日制人员、聘用的正式离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以及在本单位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个人所得税、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组成。工资总额不包括病假、事假等情况的扣款。

    基本工资也可称为标准工资、合同工资、谈判工资。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按照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工作的劳动报酬。各单位给个人确定的底薪可作为基本工资。包括工龄工资(年功工资)。基本工资不含定时、定额发放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也不包括补发的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基础工资。

    绩效工资也可称为效益工资、业绩工资。指根据本单位利润增长和工作业绩定期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奖金;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具体包括:值加班工资、绩效奖金(如年度、季度、月度等)、全勤奖、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和其他名目的奖金;以及某工作事项完成后的提成工资、年底双薪等。但不包括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钱和各种资本性收益。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指本单位制定的员工相关工资政策中,为补偿本单位就业人员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津贴,以及为保证其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的物价补贴。具体包括:补偿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如过节费、通讯补贴、交通补贴、不休假补贴、无食堂补贴、单位发的可自行支配的住房补贴以及上的各种商业性保险等。上述各种项目均包括货币性质的,也包括实物性质的和各种形式的充值卡、购物卡(券)等。

    其他工资指上述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三类工资均不能包括的发给就业人员的工资,如补发上一年度的工资等。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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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统计范围

    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单位。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全市共调查3.1万家,就业人员406.4万人。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城镇非私营单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

    4.片区划分方法

    主城片区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

    渝西片区包括涪陵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

    渝东北片区包括万州区、开州区、梁平区、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

    渝东南片区包括黔江区、武隆区、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

    5.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执行。


    2018-05-25
  • 2017年重庆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解读

    2017年重庆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解读


    2017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0889元,与2016年的65545元相比,增加了5344元,同比名义增长8.2%,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7.1%2017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0450元,与2016年的47345元相比,增加了3105元,同比名义增长6.6%,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5.5%。

    一、平均工资增长的主要原因

    (一)宏观经济支撑。2017年,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为实现工资增长奠定基础。2017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9.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4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3.0%,其中税收收入增长7.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19.4%;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实现利润同比增长11.9%。从其他指标看,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稳步增长也能得到印证,2017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153元,比上年增长9.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93元,增长8.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38元,增长9.4%。

    (二)增资政策助推。近年来,市政府不断完善收入分配机制,保持较强的增资政策力度,为工资的增长提供了政策支撑。机关单位推进公车改革,实施公车补贴,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推进绩效考核等措施都促进工资较快增长。

    (三)新动能加快成长推动了产业结构升级。2017年,以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为代表的现代新兴服务业增速明显快于传统服务业,相关行业工资增长也反映了这一格局的变化。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平均工资水平均较高增速加快,分别增长11.5%和15.2%,增速均比上年提高3.4个百分点,分别高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平均水平3.3和8.6个百分点。城镇非私营单位中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平均工资增长10.2%,比上年提高3.6个百分点,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

    二、2017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水平的主要特征

    (一)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名义增速回落,实际增速加快。

    2017年重庆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名义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0.1和0.5个百分点,由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较2016年下降,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速分别加快0.8和0.3个百分点。

    (二)地区间平均工资差距扩大。

    分片区看,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差异较大,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依次是主城片区、渝东南片区、渝西片区和渝东北片区,分别为78162元、70309元、63619元和62507元。最高和最低片区的平均工资之比为1.25,差距较去年扩大0.01。

    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依次是主城片区、渝西片区、渝东北片区和渝东南片区,分别为53252元、51144元、45334元和42027元。最高和最低片区的平均工资之比为1.27,比上年扩大0.02。

    (三)行业间平均工资差距仍然明显。

    分行业看,不同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存在较大差距。城镇非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最高行业(金融业123836元)与最低行业(住宿和餐饮业38974元)之差为84862元,比2016年的89282元相比差距有所缩小,但仍然较大;城镇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金融业68140元)与最低行业(住宿和餐饮业37879元)之差为30261元,比2016年的26540元相比差距继续扩大。

    (四)不同岗位平均工资差距缩小。

    就岗位工资统计总体情况看,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工资最高,是全部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2.11倍;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平均工资最低,是全部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74.5%。岗位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之比为2.83,比去年缩小0.05。

    不同地区、不同登记注册类型和不同行业的相同岗位工资也存在显著差异,以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为例,最高与最低之比为分别为1.49、2.35和2.48。

    三、用平均工资数据反映个人工资水平的局限

    重庆市统计局发布的各类平均工资数据反映的是全市或某一类单位、某个行业的平均水平。由于工资分布是典型的偏态分布,即少数人工资水平较高,多数人工资水平较低,所以多数人的工资水平会低于平均工资。以城镇非私营单位为例,平均工资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有7个行业,就业人员仅占31.6%;平均工资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有12个行业,就业人员占68.4%。其中,制造业和建筑业就业人员分别为83.78万人和97.74万人,占全部非私营单位的44.7%,制造业平均工资65745元,同比增长5.1%,建筑业平均工资54221元,同比增长5.2%,分别低于全市平均水平5144元和16668元,差距较去年继续扩大。对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而言,其年平均工资更低,仅50450元,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的71.2%。

    目前开展的岗位工资统计只调查联网直报的规模以上单位,2017年涉及16个行业门类的2.41万家单位,没有包括这些行业的规模以下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及农、林、牧、渔业,金融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这三个行业的单位。具体到某一个单位,不同岗位间的工资差也较大。如前文所述,即使是相同岗位,其平均工资在不同地区、不同登记注册类型和不同行业间也存在一定差距。

    此,从个人角度看,工资水平及增长速度会因所属单位的行业、地区、性质、企业效益及个人所在岗位的不同而感受不同。


    2018-05-25
  • 2017年重庆市规模以上单位就业人员分岗位年平均工资情况

    2017年重庆市规模以上单位就业人员分岗位年平均工资情况


    重庆市统计局通过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对16个行业门类的2.41万家法人单位调查显示,2017年全部规模以上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6757元,同比名义增长3.4%。其中,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119875元,增长2.7%;专业技术人员72030元,增长5.2%;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51346元,增长1.9%;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42310元,增长4.3%;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50375元,增长2.2%。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工资最高,是全部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2.11倍;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平均工资最低,是全部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74.5%。岗位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之比为2.83,比去年缩小0.05。

    分片区看,主城片区岗位工资差距最大,岗位工资最高与最低之比为3.05;渝东北片区岗位工资差距最小,最高与最低之比为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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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行业门类看,房地产业岗位工资差距最大,岗位工资最高与最低之比为4.0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岗位工资差距最小,最高与最低之比为1.88。6个行业岗位工资差距大于全市平均水平,从高到低依次是:房地产业4.00,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8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62,建筑业3.10,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08,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85;10个行业岗位工资差距小于全市平均水平,从低到高依次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88,住宿和餐饮业2.21,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2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31,批发和零售业2.35,制造业2.43,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57,卫生和社会工作2.57,采矿业2.64,教育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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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港澳台商投资岗位工资差距最大,岗位工资最高与最低之比为4.02;其次是外商投资,最高与最低之比是3.70;第三是其他内资,最高与最低之比是3.42。联营岗位工资差距最小,最高与最低之比为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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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注

    1.指标解释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指在单位及其职能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包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包含同级别及副职)、单位内的一级部门或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包含同级别及副职),特大型单位可以包括一级部门内设的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包含副职)。具体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负责人、国家机关负责人、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负责人、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及其他成员组织负责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负责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专业技术人员:指专门从事各种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从事本类职业工作的人员,一般都要求接受过系统的专业教育,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并且按规定的标准条件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以及未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科学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飞机和船舶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经济和金融专业人员、法律、社会和宗教专业人员、教学人员、文学艺术、体育专业人员、新闻出版、文化专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指在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行政业务、行政事务工作的人员和从事安全保卫、消防、邮电等业务的人员。具体包括办事人员、安全和消防人员、其他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指从事商品批发零售、交通运输、仓储、邮政和快递、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住宿和餐饮以及金融、租赁和商务、生态保护、文化、体育和娱乐等社会生产服务与生活服务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批发与零售服务人员、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服务人员、住宿和餐饮服务人员、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人员、金融服务人员、房地产服务人员、租赁和商务服务人员、技术辅助服务人员、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服务人员、居民服务人员、电力、燃气及水供应服务人员、修理及制作服务人员、文化、体育和娱乐服务人员、健康服务人员、其他社会生产和生活服务人员。

    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指从事矿产开采,产品生产制造、工程施工和运输设备操作的人员及有关人员。具体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人员、食品、饮料生产加工人员、烟草及其制品加工人员、纺织、针织、印染人员、纺织品、服装和皮革、毛皮制品加工制作人员、木材加工、家具与木制品制作人员、纸及纸制品生产加工人员、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人员、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人员、石油加工和炼焦、煤化工生产人员、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人员、医药制造人员、化学纤维制造人员、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人员、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人员、采矿人员、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人员、机械制造基础加工人员、金属制品制造人员、通用设备制造人员、专用设备制造人员、汽车制造人员、铁路、船舶、航空设备制造人员、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人员、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人员、仪器仪表制造人员、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人员、电力、热力、气体、水生产和输配人员、建筑施工人员、运输设备和通用工程机械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生产辅助人员、其他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2.统计范围

    全部一套表联网直报单位(简称规模以上单位),具体包括规模以上工业(含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行业)共16个行业门类的2.41万家法人单位。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一套表联网直报单位岗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

    4.片区划分方法

    主城片区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

    渝西片区包括涪陵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

    渝东北片区包括万州区、开州区、梁平区、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

    渝东南片区包括黔江区、武隆区、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

    5.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执行。


    2018-05-25
  • 重庆市经济普查综合试点进入调查登记阶段

     

    重庆市经济普查综合试点进入调查登记阶段

     

        重庆市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工作于5月16日下午进入调查登记阶段。市经普办各内设工作组、各区县经普办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共计220余人,划分为6个调查组,由各调查组组长带队,分别对试点区域南川区南城街道南园路居委会的6个普查小区进行现场调查登记。

        在实施调查登记前,市经普办围绕经济普查的重要性和综合试点的目的意义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做到“舆论先行”;开展了全面深入的普查综合试点方案、普查区划分和单位清查、《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数据处理软件培训,做到“业务扎实”。由于前期准备充分,整个入户调查登记工作进展顺利,广大普查对象积极配合试点调查登记工作,如实填报普查资料。

    通过入户调查,普查员将理论学习与调查实践相结合,检验了《试点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及时总结归纳了普查登记中遇到的问题和国家综合试点要求重点研究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可行性建议,为完善全市经济普查方案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重庆电视台、华龙网、重庆日报、南川电视台的新闻记者现场采访了入户调查过程,并对现场调查情况进行了报道。

     

     


    2018-05-22
  • 重庆市举办第四次经济普查市级综合试点培训会

     

    重庆市举办第四次经济普查市级综合试点培训会

     

    为了顺利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市级综合试点工作,熟练掌握综合试点方案的相关流程及业务工作要求,5月14日至15日,重庆市经济普查办公室组织开展了为期两天的经济普查综合试点业务培训。全市各区县统计局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市经普办负责人及内设工作组人员共计220余人参加培训。

    为确保培训质量,市经普办结合基层实际精心编印了综合试点培训教材,制作了通俗易懂、案例丰富的培训课件,对综合试点方案、行业分类标准、普查区划分及单位清查、普查表填报要求、数据处理、统计法律法规等7项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重点讲解了试点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重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学员们纷纷表示,培训内容扎实,通过学习,基本掌握了第四次经济普查的新要求,明确了每个阶段的任务和目的。接下来,参会人员将分成6个小组开展讨论和入户调查工作,以检验培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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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5-22
  • 重庆市部署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市级综合试点任务

     

    重庆市部署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市级综合试点任务

     

    为检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数据处理软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为制定重庆市经济普查实施方案提供依据,5月14日,重庆市组织召开第四次经济普查市级综合试点培训会议,部署市级综合试点工作任务。市经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可在会上通报了我市四经普工作进展情况,部署了市级综合试点任务,并对试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会议由市经普办常务副主任、市统计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余浩然主持。

    黄可指出,重庆承担全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任务,既是国家交办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我市积累普查实战经验的宝贵机会。他强调,试点的目的是检验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及业务流程的合理性,检验普查内容填报的可行性和准确性,检验配套数据处理程序的稳定性和适用性。各区县要充分认识综合试点的重要意义,全力投入、攻坚克难,把综合试点各项工作搞好。黄可对试点工作提出四点工作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勇于担当,严格按照全市统一安排,认真扎实做好各个流程的试点工作;二是要认真培训,明确要求,学深学透普查主要流程和基本框架,熟练掌握业务工作要求;三是要积极实践,确保质量;四是要深入研究,全面总结,形成有参考价值的综合试点总结报告。

    南川区委副书记、区长张兴益出席会议并致词。各区县统计局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市经普办各内设工作组人员共计220余人参加会议。

    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华龙网等新闻媒体对会议进行了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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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5-16
  • 市统计局组织收看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

     

    市统计局组织收看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

     

    5月4日上午10时,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市统计局组织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收看大会实况,共同回顾马克思为人类解放事业做出的不朽贡献,探讨马克思主义的当代价值,感受马克思主义穿越历史的真理之光。

    同志们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情缅怀了马克思伟大光辉的一生,深刻阐释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体系、丰富内涵及其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巨大作用,总结了我们党带领人民创造性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壮阔历程和丰硕成果,提出了新时代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视野宏大,思想深刻,内容丰富,是一篇光辉的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

    同志们表示,将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到统计工作中。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有为的举措,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2018-05-08
  • 市统计局召开全市统计教育培训工作会议

     

    市统计局召开全市统计教育培训工作会议

     

    4月25日,市统计局召开全市统计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各区县统计局,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万盛经开区统计局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项铁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科培中心副主任沈建斌主持。

    项铁林指出,在统计改革不断深化的大背景下,在统计从业资格去行政化的新形势下,大家积极调整工作思路,结合地方实际,积极探索,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较好成绩。

    项铁林对与会代表提出四点工作要求:一是要切实抓好地方统计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划和统筹;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进党校工作;三是要围绕全市统计工作中心和重点,扎实做好相关教育培训工作;四是要积极探索培训工作新方式、新方法。

    会议布置了全市2018年统计教育培训重点工作,介绍了国家统计局在线学习中心平台情况,通报了今年有关培训开展思路和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会议代表根据进一步加强区县教育培训工作要求,结合地方工作进行交流发言,对培训工作提出了许多有益建议,会议取得预期效果。

     

    2018-04-28
  • 2018年一季度重庆市经济运行情况

    2018年一季度重庆市经济运行情况

    重庆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


    今年以来,全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围绕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全市经济平稳开局。

    一季度,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661.1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7.0%。分行业看,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53.78亿元,增长3.7%;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958.52亿元,增长4.4%;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548.82亿元,增长9.4%。

    一、农业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畜牧业生产平稳发展

    一季度,全市实现农业总产值248.25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3.8%。蔬菜产量596.35万吨,增长3.9%;水果产量46.73万吨,增长10.2%。全市生猪出栏527.49万头,增长1.4%;家禽、牛、羊出栏分别为6291.17万只、8.27万头和126.77万只,分别下降0.2%、1.6%和增长0.9%。

    二、工业转型升级持续推进,新产业新产品较快增长

    一季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2.5%。分经济类型看,国有企业增加值增长9.5%,集体企业下降16.6%,股份制企业增长5.7%,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下降7.6%。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下降3.8%,制造业增长1.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9.4%。在“6+1”支柱行业中,电子制造行业增加值增长22.9%、能源行业增长13.5%、化医行业增长3.4%、材料行业增长8.1%、装备制造业增长4.0%、消费品行业下降1.9%、汽车制造业下降10.4%。一季度,战略性新兴制造业增加值增长21.7%,对规模以上工业增长的贡献率为140.6%。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32.2%、17.0%、25.2%和29.7%。集成电路、电子元件和智能手机等新兴工业产品分别增长73.9%、29.0%和46.7%。

    三、服务业发展总体稳健,新型服务业加快成长

    1-2月,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543.90亿元,同比增长12.8%。互联网与产业融合加深。1-2月,电信业务总量达149.65亿元,同比增长112.3%,其中数据及互联网业务总量127.98亿元,占电信业务总量的85.5%。1-2月,规模以上互联网广告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22.69亿元,增长62.3%;互联网平台、互联网数据服务、其他互联网服务的营业收入分别增长22.6%、26.0%和89.9%。科研技术领域发展较快,1-2月,规模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19.4%,其中,研究和试验发展增长13.2%,专业技术服务业增长21.7%。一季度,全市接待旅游者总数为12937.5万人次,增长12.6%,实现旅游业总收入913.21亿元,增长26.4%。

    四、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平稳,民生环保投资较快增长

    一季度,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4.5%。其中,国有投资增长11.3%;民间投资增长4.4%,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52.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下降13.3%,第二产业下降8.1%,第三产业增长11.0%。从分版块看,基础设施投资增长15.7%,工业投资下降8.2%,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7.8%。民生环保投资较快增长。一季度,全市民生领域投资增长14.3%,占全市投资的18.6%,较去年同期提高1.6个百分点。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投资增长28.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投资增长213.7%、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业投资增长33.4%。采矿业投资下降64.9%,六大高耗能制造业投资下降4.3%。

    五、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商业地产待售面积继续减少

    一季度,全市商品房新开工面积1704.0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4.7%,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1277.10万平方米,增长87.1%。商品房销售面积1571.57万平方米,下降1.5%,其中住宅销售面积1318.78万平方米,下降1.1%。商品房销售额1131.97亿元,增长20.3%,其中住宅销售额948.13亿元,增长23.5%。去库存成效显现。一季度主城片区商业地产销售面积62.9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9%,商业地产待售面积同比减少6.9%。

    六、市场销售稳定增长,新业态新消费发展迅速

    一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1.3%。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1.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3.3%。从行业结构看,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增长11.0%,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增长13.4%。全市限额以上法人企业网上零售额增长44.5%,增速较去年同期加快3.6个百分点,占限额以上企业商品零售额的比重为6.5%,较去年同期提高0.3个百分点。无店铺零售增长30.9%,比有店铺零售高18.5个百分点。其中,网上商店增长36.6%、邮购增长4.3倍。在有店铺零售中,购物中心、仓储会员店和厂家直销中心等新兴零售业态增长16.3%。

    七、对外贸易持续增长,出口结构继续优化

    一季度,全市进出口总额1078.11亿元,同比增长9.3%。其中,出口691.69亿元,增长13.9%;进口386.42亿元,增长2.0%。全市加工贸易进出口额510.61亿元,增长18.4%,占全市进出口总额的47.4%;一般贸易进出口额429.98亿元,增长5.4 %,占全市出口总额的比重为39.9%。出口结构持续优化,机电产品出口607.72亿元,增长17.0%,占全市出口额的87.9%;高新技术产品出口452.37亿元,增长14.3%。

    八、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工业生产者价格涨势放缓

    一季度,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2.1%。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七涨一降”,其中交通和通信下降0.3%,食品烟酒上涨1.0%、衣着上涨2.5%、居住上涨2.8%、生活用品及服务上涨1.9%、教育文化和娱乐上涨2.0%、医疗保健上涨8.7%、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0.7%。一季度,重庆市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上涨2.4%,涨幅比上年回落1.7个百分点。

    九、财政收入增长平稳,居民收入稳定增长

    一季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80.4亿元,同比增长9.1%。其中,税收收入387.6亿元,增长14.2%。

    一季度,重庆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57元,同比增长9.5%。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196元,增长8.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79元,增长9.0%。

    总体来看,一季度全市经济平稳开局,新动能加速成长、新支撑加速形成、新产业加速壮大,符合高质量发展导向。同时也要看到,全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工业、投资增速放缓,经济韧性不强,提质增效任务依然艰巨。下阶段,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定位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培育壮大新动能为重点,狠抓工业稳增提质,全力招商引资,大力实施“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2018-04-27
  • 2018年1-3月重庆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情况

    2018年1-3月重庆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情况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情况

    1-3月,重庆房地产开发投资798.12亿元,同比增长7.8%,增速比1-2月提高2.5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投资543.50亿元,同比增长14.5%,增速比1-2月提高7.4个百分点。住宅投资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68.1%。

    房1.jpg

    1-3月,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21596.2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2%,降幅比1-2月收窄3.1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施工面积14008.60万平方米,下降1.0%。房屋新开工面积1704.0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4.7%。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1277.10万平方米,增长87.1%。房屋竣工面积708.4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3.5%。其中,住宅竣工面积452.26万平方米,下降31.6%。

    二、商品房销售情况

    1-3月,商品房销售面积1571.5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5%。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1.1%,办公楼销售面积下降1.0%,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下降4.1%。

    房2.jpg

    附注


    1.指标解释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完成投资:指报告期内完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设工程、土地开发工程的投资额以及公益性建筑和土地购置费等的投资。该指标是按照形象进度原则统计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建筑面积)。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房屋施工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的面积、上期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上期停缓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以及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面积。多层建筑物的施工面积指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房屋新开工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新开工建设的房屋面积,以单位工程为核算对象。不包括在上期开工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复工的建筑面积。房屋的开工以房屋正式开始破土刨槽(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桩)的日期为准。房屋新开工面积指整栋房屋的全部建筑面积,不能分割计算。


      房屋竣工面积:指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栋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


    2.统计范围


      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


    3.调查方式


      按月(1月份除外)进行全面调查。




    2018-04-27
  • 2018年1-3月重庆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5%

    2018年1-3月重庆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5%


    2018年1-3月,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4.5%,增速较1-2月回落0.3个百分点。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下降13.3%;第二产业投资下降8.1%,其中工业投资下降8.2%;第三产业投资增长11.0%。

    按投资构成分,建筑安装工程同比增长3.3%;设备工器具购置下降3.3%;其他费用增长16.1%。


    附注:

    1.指标解释

    固定资产投资: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2.统计范围

    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3.调查方法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4.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具体请参见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hyflbz



    2018-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