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四号)

发布日期:2018-01-26 来源:

重庆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四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


农民生活条件情况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市643.21万农户的生活条件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住房

2016年末,99.3%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其中,拥有1处住房的537.27万户,占总户数的83.5%;拥有2处住房的98.20万户,占总户数的15.3%;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的2.92万户,占总户数的0.5%。拥有商品房的110.73万户,占总户数的17.2%

农户住房主要为砖混和砖(石)木结构。住房为砖混结构的359.71万户,占55.9%;砖(石)木结构的172.13万户,占26.8%;钢筋混凝土结构的69.20万户,占10.8%;竹草土坯结构的39.91万户,占6.2%;其他结构的2.26万户,占0.4%

二、饮用水

348.33万户的饮用水为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占54.2%219.31万户的饮用水为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34.1%63.70万户的饮用水为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9.9%2.94万户的饮用水为江河湖泊水,占0.5%6.41万户的饮用水为收集雨水,占1.0%0.79万户的饮用水为桶装水,占0.1%1.73万户饮用其他水源,占0.3%

三、卫生设施

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272.54万户,占42.4%;使用水冲式非卫生厕所的33.12万户,5.1%;使用卫生旱厕的92.49万户,14.4%;使用普通旱厕的241.17万户,37.5%;无厕所的3.89万户,占0.6%

四、拥有耐用消费品情况

平均每百户拥有小汽车16.23辆,摩托车、电瓶车35.89辆,淋浴热水器51.75台,空调51.38台,电冰箱87.15台,彩色电视机104.89台,电脑18.91台,手机242.98部。

五、主要生活能源

农民做饭取暖使用的能源中,主要使用电的443.48万户,占68.9%;主要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237.07万户,占36.9%;主要使用柴草的393.49万户,占61.2%;主要使用煤的16.93万户,占2.6%;主要使用沼气的3.91万户,占0.6%;使用太阳能或其他能源的1.80万户,占0.3%。(此指标每户可选两项,分项之和>100%。)

注:

1.住房:一般指有墙、顶、门、窗等结构,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供人居住的房屋。按照各地生活习惯,可供居住的窑洞、竹楼、蒙古包、帐篷、毡房、船屋等也包括在内。

2.做饭、取暖用能源:指住户在家庭炊事和取暖中使用的主要能源,包括柴草、煤、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沼气、电、太阳能,以及其他能源如牛粪等。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存在分项与合计不等情况。